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001269 证券简称:欧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27098 债券简称:欧晶转债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欧晶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98 债券简称:欧晶转债
2、回售价格:100.155 元/张(含息、税)
3、回售条件满足日期:2025 年 4 月 8 日
4、回售申购期:2025 年 4 月 14 日至 2025 年 4 月 18 日
5、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 年 4 月 23 日
6、回售款划拨日:2025 年 4 月 24 日
7、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 年 4 月 25 日
8、回售申报期内“欧晶转债”暂停转股
9、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欧晶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155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
的“欧晶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欧晶转债”的收盘价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 年 3
月 24 日至 2025 年 3 月 28 日以简化程序召开了“欧晶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欧晶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欧晶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概述
(一)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 年 3 月 24 日至 2025 年 3 月 28 日以简化程序召开了
“欧晶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宁夏石英坩埚二期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25,288.42 万元中调出募集资金 10,040.90 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
“半导体石英坩埚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公司 2025 年 3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欧晶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二)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11、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三)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0.40%(“欧晶转债”第二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4 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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