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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20:06:14 股吧网页版
联合精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1268 证券简称:联合精密 公告编号:2025-017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主承销商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由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2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六)股票限售期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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