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履行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 2024 年度经营目标和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有序执行年度经营计划。
2024 年,公司董事会根据既定的工作部署,在认真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的同时,继续攻坚克难、努力奋进,在生产、销售、采购等业务环节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保证了年度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5,148.00 万元,同比增长 13.8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146.05 万
元,同比增加 15.5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41,015.44 万
元,同比增长 16.2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01,545.55 万元,同比增长 2.89%。
二、2024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进行信息披露工作,有效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作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年共召开8 次董事会,共审议了 37 项有关议案。董事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召开时间 召开届次 议案内容
号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
1 2024 年 2 月 19 日 第二届董事会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
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
第二届董事会 放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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