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吴春苗作为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4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吴春苗,中国国籍,1949 年 6 月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副
教授职称,1976 年 1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学院副教授,
2004 年至 2010 年任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至 2018 年任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联合精密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年度本人
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次数
吴春苗 8 8 0 0 0 否 5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提名委员会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召集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组织开展提名委员会相关工作。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4 次会议,对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将合格人选提报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战略委员会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应出席 1 次战略委员会
会议,实际出席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了研究,并根据现有的战略规划和公司自身发展情况,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建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和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交流研讨,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重点工作事项进展,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顺畅沟通,在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认真仔细审阅了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相关资料,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确保审计报告能够全面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4、现场工作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适当的时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通过参加培训等形式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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