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5-039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 年 4 月 23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464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60 元/股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根据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
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 2025 年 4 月 23 日为首次授
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464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60 元/
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为564万股。公司拟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464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0.5952%,约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82.2695%。预留授予1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
告时公司总股本的0.1283%,预留比例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7.7305%,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4.60元/股;
5、激励对象: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6、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
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部分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45%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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