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的责任是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的责任是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而且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亦可能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改变而改变。公司内部控制设有检查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识别,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的总体情况
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在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下,建立长远发展的内部环境及系统的风险管理机制,以及覆盖业务、各环节并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最终责任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领导机构和直接责任者。公司授权审计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具体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
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
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方法和程序
公司从财务报告层面和公司层面控制开始,依据公司财务报告确定重要会计科目和披露事项,确定重要业务流程,开展相关财务报表认定,然后确定需要测试的重要业务流程相关的重要风险控制,进而确定重要业务流程、具体测试单位以及测试内容。
按照内部控制体系评价的基本原则和“风险导向”的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方法,确定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分别是:组织与准备、评价范围与内容的确定、内部控制测试、缺陷评估与评价报告。
六、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1、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公司主要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内部审计、社会责任、工程施工管理、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苗木种植业务管理、关联交易、融资管理、对外投资及对外担保、研发管理、对子公司的管
理、信息系统管理、财务报告、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1)人力资源(2)工程施工管理(3)资产管理(4)采购与付款管理(5)销售与收款管理(6)苗木种植业务管理(7)对外投资及对外担保管理(8)对子公司的管理(9)财务报告(10)信息与沟通等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七、内部环境
(一)组织结构
1、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议事规则和工作细则,按照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独立、责权明确、相互制衡的原则,明确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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