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0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2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 68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3,262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679%。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06,160 份,行权价格:25.99 元/股,行权模式:自主行权。
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的简述
2023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320.00 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281.60万股的3.11%。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198.00 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0.00 万股,首次授予权益合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281.60 万股的 2.51%,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0.63%;预留授予权益(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62.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281.60 万股的 0.60%,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9.38%。
4、行权/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含预留)为 26.69 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为 13.35 元/股。
5、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38 人,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孙公司以及分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限售期及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4个月。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4 个月。
(2)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1)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2)行权安排
在可行权日内,授予的股票期权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1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40%
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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