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9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以前股东大会决议
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公告中的百分比均保留四位小数,若各分项数值之和、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
为四舍五入原因。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13:30。
2、会议召集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化宏先生和副董事长曾晖先生因公出差,不能主持本
次股东大会,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曾红英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4、会议召开方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此次通过通讯方式参会或列席会议的人员视为
参加现场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
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上午9:15至2025年5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3人,代表股份总数67,868,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股份380,000股,下同)比例为66.02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总数25,302,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24.61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0人,代表股份总数42,566,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41.411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38人,代表股份总数283,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0.27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38人,代表股份总数283,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0.275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867,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反对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2,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22%;反对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6%;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32%。
表决结果:此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867,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反对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
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2,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22%;反对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6%;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32%。
表决结果:此议案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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