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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21:42:15 股吧网页版
宏英智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桂峰)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桂峰)

作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行使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石桂峰,男,197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东北财经大学财政
学专业本科、研究生、上海交通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注册会计师(非执业)。2005 年至今,任职于上海交通大学,担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8 年 6 月至 2021 年 6 月,兼任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 月至 2022 年 3 月,兼任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1
月至 2024 年 4 月兼任上海穗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0 月 26 日
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兼任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2 月
至 2025 年 1 月,兼任海宁中国家纺城股份有限公司;现兼任镇江贝斯特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自 2022 年 12 月 23 日起至 2024 年 2 月 23 日,任
公司独立董事。

(二)本人任职第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其他委员

提名委员会 袁真富 古启军、石桂峰、曾红英、张化宏

审计委员会 石桂峰 袁真富、古启军、曾晖、曾红英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其他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袁真富 石桂峰、古启军、曾红英、张化宏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4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1 次,出席 1 次,
委托出席参加董事会 0 次,缺席董事会 0 次。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务实、恪尽职守的态度,在参会前均认真审阅每项议案内容,做好充分准备;在会议中积极参与审议及议案的讨论,发表公正意见;会后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市场反馈及决议事项的执行进展,监督公司规范运作,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

2024 年,本人出席的公司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及广
大股东合法利益,本人均投赞成票,没有投反对或弃权票。

(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其中本人应列席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列
席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出席的公司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各项议案均获审议通过,公司能依法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参会权和表决权,本人没有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提出异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共计 3 次,
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
均未缺席。本人出席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表示赞同。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各项运作合法合规,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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