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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英智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真富)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真富)

作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行使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袁真富,男,197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西南师范大学法学学士,上海
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社会学博士。2004 年 7 月至今,历任上海大学法
学院教师、副院长;2006 年 7 月至 2014 年 3 月,兼任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副所
长;2014 年 4 月至 2021 年 6 月,兼任北京万慧达(上海)律师事务所特别顾问;
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本人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其他委员

提名委员会 袁真富 古启军、曾红英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古启军 袁真富、张化宏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4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董事会,具体参会情
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缺席次数

姓名 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袁真富 8 8 0 0 否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赞成票。

2、本人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全部股东大会,具体参会情
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袁真富 5

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及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建议,谨慎、独立行使了表决权,未提出异议事项,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除参会讨论议案外,经常保持与公司的外部中介机构、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等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的规范运作及日常经营情况,满足年度内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的要求。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共计 6 次,
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均未缺席。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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