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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4 17:17:10 股吧网页版
坤泰股份: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5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促进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科学合理并完善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与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规定。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的合理资金需要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要。

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合理平衡公司自身正常经营及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关系,制定并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严格遵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二、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需要、公司外部融资环境、社会资金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未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的具体分红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具有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资金需求、现金流等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如下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足,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外的下述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②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③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况。

3、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最近 12 个月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产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股票股利分配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已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前提下,发放股票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董事会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同时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4、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调整

(1)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①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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