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 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仁科技”)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宋老亮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甲2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51,69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1.12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1,66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1.07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37,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2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38,0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37,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2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69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弃权 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789%;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05%;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05%。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提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67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1%;
反对 2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8%;弃权 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632%;反对 2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4.2105%;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6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提案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6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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