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9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Lixin Energy Co., LTD.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湖路 477 号新疆
能源大厦 10 层)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公司的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章节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产业政策变动及市场化交易占比提升导致上网电价下降的风险
随着可再生能源产业逐步进入成熟期,电力体制改革也在同步进行。近年来相关政策的总体趋势是减少发电补贴、扩大市场化交易、丰富交易模式。根据新疆发改委《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
行)》(新发改能价〔2025〕350 号)的通知,明确自 2025 年 11 月起,新能源
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新能源区分存量补贴项目、存量平价项目和增量项目,分别确定年度机制电量规模、机
制电价水平和执行期限。对 2025 年 6 月 1 日以前投产的新能源存量项目:补贴
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为 30%;平价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为 50%。机制电价衔接原优先
电量上网电价,即补贴项目 0.25 元/千瓦时、平价项目 0.262 元/千瓦时。对 2025
年 6 月 1 日及以后投产的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量规模原则上参照存量平价项目机制电量规模比例以及增量项目上网电量确定。机制电价通过分类竞价形成,竞价区间暂定 0.15 元/千瓦时—0.262 元/千瓦时。
上述政策预计将导致公司发电项目尤其是增量项目未来售电均价呈下降趋势,如果公司未能采取有效的售电策略,并快速降本增效适应新的竞争格局,未能打造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将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保障性收购电价(不含补贴)分别为 0.20 元/千瓦时、0.21
元/千瓦时、0.21 元/千瓦时和 0.22 元/千瓦时,公司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占上网电量比重分别为 22.27%、30.98%、25.49%和 41.55%,整体呈上升趋势;而市场化交易度电均价(不含补贴)分别为 0.16 元/千瓦时、0.23 元/千瓦时、0.18元/千瓦时和 0.20 元/千瓦时,整体低于保障性收购电价,且波动较大。
依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可再生能源电量分为保障收购电量和市场化交易电量两部分,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消纳。市场化交易模式下,公司通过电力交易中心申报电量及电价,采取集中竞价(撮合)交易、挂牌交易、省间双挂双摘交易等多种方式确定最终成交电量及电价,经相关方确认后形成交易结果。未来随着电力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入,公司市场化交易范围和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销售电力将成为电力销售的主要方式。
因市场化交易均价水平通常会低于保障性收购电价水平,随着公司参与市场化交易占比不断提升,公司综合度电单价会有所下降,这将导致公司总体发电收入有所下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部分补贴项目未纳入“国补目录”、“合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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