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0 18:29:04 股吧网页版
炜冈科技: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001256 证券简称:炜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00,376,325股,占公司总股本70.3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 12 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总股本为106,959,058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4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653,500股,自2022年12月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42,612,55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06,959,05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7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653,5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公司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42,612,55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01,669,6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2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942,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1%。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5 名,分别为浙江承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周炳松、
李玉荷、平阳炜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於金华。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5名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浙 江 承 股份流通 1、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1、已履行完毕(2020年11月4日至2023年
炜 股 权 限制及自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11月4日)。

投 资 有 愿锁定承 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 2020年10月20日,浙江承炜股权投资有限
限公司 诺 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 公司认购了公司新增股份45,758,500股。
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020年11月4日,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
2、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核准此次增资。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承炜股权投资有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限公司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
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 上述承诺的情形。

如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等),也不由发 2、已履行完毕(2022年12月5日至2025年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12月5日)。

3、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 3、已履行完毕(2022年12月5日至2023年6
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月5日)。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为
价,则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13.64元/股,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 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调整为13.47元/股。
自动延长六个月;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 上市后六个月内未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
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