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103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 年 12 月 16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67.20 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12.98 元/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人数:4 人
鉴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 2025 年 12 月 16 日为授予日,以 12.98 元/股的价格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67.2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已经由公司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以及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采用的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博菲电气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4、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4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8,000.00 万股的 4.25%。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72.8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8,000.00 万股的 3.4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24%;预留67.2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8,000.00 万股的 0.8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9.76%。
5、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2.98 元/股(调整后)。
6、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授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4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5 年 9 月 30 日及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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