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 年
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237,691.94
元。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284,079.12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128,407.9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23,486,729.45 元,减去已分配的 2023 年度现金股利 6,860,030.56 元,2024
年末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26,782,370.10 元。
结合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
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为了回报股东,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剩余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在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142,240.00 6,860,030.56 20,8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3,237,691.94 32,990,152.49 69,302,747.72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61,739,212.90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26,782,370.10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0,802,270.56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38,510,197.38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30,802,270.56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2024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237,691.94 元,以截至目
前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剩余股份)78,55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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