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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19:11:31 股吧网页版
博菲电气: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通过微信、短信、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凌斌先生主持。会议召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

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

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本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核心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根据《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和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列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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