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通过微信、短信、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陆云峰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
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
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关联董事郭晔、缪丽峰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联董事郭晔、缪丽峰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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