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0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及新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张亚军、刘权、潘浩将不再担任监事职务,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生效之日起废止。公司将在董事会中设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仍由7名董事组成。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公司章程》本次修订的主要条款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
修订前 修订后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
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
善意相对人。
新增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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