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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2 21:21:18 股吧网页版
永达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邓雄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14,4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6.00%)的大股东邓雄先生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8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

邓雄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
以上股东邓雄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邓雄先生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邓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邓雄先生本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2,8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20%(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7、其他说明:邓雄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邓雄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做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机关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在履行承诺期间若出现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相关规定不符或冲突的情形,以监管法规为准。

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以下要求: (1)减持方式: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2)减持安排: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提前将减持计划通知公司,并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
次减持的在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减持价格:本人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数量: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人的资金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本人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份。若因个人需求等原因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仍应遵守前述承诺。

6、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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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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