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前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5 年 7 月 26 日至 2025 年 8 月 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8 月 5 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
部事宜。并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披露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4 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 78 人调整为 74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7.5 万股调整为 83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股数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属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实施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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