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所有监事。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小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属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9 月 18 日,以 19.74
元/股的价格向 74 名激励对象授予 83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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