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7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数量为 76,92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928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09 月 19 日(星期五)。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性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8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919 号)同意,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特股份”、“浙江正特”)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50 万股,并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82,5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110,000,000股。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自上市以来,公司未发生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截至本核查意见发布日,公司总股本为11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77,747,531股,占公司总股本70.6796%;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32,252,469股,占公司总股本29.3204%。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有 4 名,分别为临海市正特投资有限公司、临海市正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永辉、陈华君。本次申请解除
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1、自正特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正特股份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正特股份回购
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
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
定,审慎制定和披露股票减持计划,并按照法律、法
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3、本公司所持正特股份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正特股份上市后 6 个 1、已履行完毕,
月内如正特股份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自上市之日2022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3 年 3 月 19 年9月19 日起36
日,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个月内未进行转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正特股份股票的锁 让。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正特股份首次 2、正常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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