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正特”、“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浙江正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8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05 元,共计募集资金 44,137.5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0 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40,137.5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
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642.77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494.7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79 号)。
公司已与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根据《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90 万件户外休闲用品项目 27,598.00 25,119.30
2 研发检测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7,712.90 7,712.90
3 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4,847.00 4,662.53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7,000.00 -
合计 47,157.90 37,494.73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使用募集资金 24,875.25 万元,募集资金
余额为 12,635.10 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更好地适应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在严控风险、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1、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2、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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