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祝卸和)
2024 年度,本人作为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仔细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祝卸和:195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2 年 11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职于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1998
年 1月至 2001年 12月,任职于浙江中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02年 1月至 2014 年 5 月,任职于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和
董事会秘书;2014 年 6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职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副主席;2020 年 1 月至今,兼任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3 月至今,兼任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股东大会会议 2 次,本人出席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大会次数
祝卸和 10 9 1 0 0 否 2
2024 年度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均投出了赞成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参与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共主持召开了 1 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参与了 7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公司关于提名财务负责人、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此外,定期听取了内审部的汇报,了解公司内控情况,并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共参与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2024 年,本人积极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凡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此外,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并积极献计献策;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五)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监督职责,在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相关业务状况进行多次沟通,积极做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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