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5-002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所有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永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所作的《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 2024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并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等章节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金官兴先生、蒋志虎先生、祝卸和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及《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进行述职,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81,036.69 元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
配利润为 363,294,206.32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8,725,995.47 元,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 50%,2024 年不再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614,102,551.14 元。按
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止 2024 年 12月 31日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363,294,206.32元。
考虑到公司 2024 年度未实现盈利并结合当前面临的外部环境和自身经营发展需求,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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