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4
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5-055
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持有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9,134,899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8987%)的股东江苏弘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苏实业”)获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粤 03 执 580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江苏弘苏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
2、自 2025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年 2 月 4 日,弘苏实业因司法强制执行将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被动减少公司股份 10,077,777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被动减少公司股份 8,057,122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7995%),合计减少公司股份18,134,8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995%)。
3、弘苏实业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2025 年 11 月 3 日,公司收到股东弘苏实业的《告知函》,获悉公司股东弘苏实业
的股份变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 当前持股
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状态
弘苏实 特定股东 19,134,899 1.8987% 处于全部质押冻结
业 状态
弘苏实业所持全部股份于 2023 年 4 月 4 日被质押;截至 2023 年 7 月 3 日,其所持
有的全部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弘苏实业所持公司股份均于 2023 年 8 月 27 日之前被质押
并办理质押登记,本次股份变动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份变动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变动原因
因上海港通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港通一期”)与弘苏实业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港通一期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5)粤 03 执 580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变价、拍卖、变卖弘苏实业持有弘业期货 32,365,399 股股票。为执行前述司法强制执行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发布后,弘苏实业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变动,在该公
告项下(2025)粤 03 执 580 号案件执行公司股份合计 13,230,500 股,至此前述《执行
裁定书》中剩余 19,134,899 股尚未执行。本次司法强制执行计划拟对前述《执行裁定书》中未执行的部分股票进行变卖处置,导致弘苏实业所持公司股份将发生变动。
(二)股份拟变动情况
1、股东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股份变动数量:18,134,899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7995%,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变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变动的,变动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变动的,变动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7995%。
3、股份变动期间:根据弘业期货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载的“持
股 5%以上股东弘业股份、弘苏实业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弘苏实业在实施减
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公告。因此,股份变动自 2025 年 11 月 7 日起的 3 个月
内进行,变动区间为 2025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年 2 月 4 日。
4、股份变动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5、股份变动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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