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001233 证券简称:海安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3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62,152,463.60 元 。 截 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 合 并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921,954,545.68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263,558,557.51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921,954,545.68 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长期以来对公司的信任与支持,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185,973,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0 元(含税),
公司合计拟派送现金人民币 371,946,668.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二、现金分红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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