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5XAAA4B0216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心科技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农心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农心科技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农心科技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续) XYZH/2025XAAA4B0216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鉴证报告仅供农心科技公司 202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 17.77 元,共计募集资金 44,425.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230.00 万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0,195.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年 8 月 1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2,555.8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7,639.18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21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2022 年度公司共使用募投项目支出 14,039.63 万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 198.97 万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3,798.52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2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5670 号)。
2023年度公司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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