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现将本人2024年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0年7月至今,历任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信息部主任、助理秘书长兼产业发展部主任、药肥专业委员会总干事;2010年7月至2017年5月,担任工信部原材料司原材料处专家组成员;2012年12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农业农村部农药产销及应用研究小组专家成员;2018 年10月至2020年10月,兼任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主办杂志《农药科学与管理》特邀评论员;2018年11月至2024年11月,担任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2024年9月,担任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2024年5月担任浙江欣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本人除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外,未于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也未于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或其关联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或领取报酬,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且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和要求。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历次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形;2024年,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5次股东大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治理制度规定,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充分审阅、询问和独立判断,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也不存在对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形。
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所作出的决议不存在有损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规定,召集、召开并出席历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共召开七次专门会议,就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年度及中期利润分配、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等重大事项予以讨论、审查和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行相关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召开了两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就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以及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工作经历、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并就增选董事、补选审计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召开了两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就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以及年度和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募投项目延期等重大事项予以讨论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实地考察及其他合理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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