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法规所赋予的职权,对公司重大决策、经济运行情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权情况等进行监督,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
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二届八次监事会: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
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
(2)二届九次监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
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 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及拟定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二届十次监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
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4)二届十一次监事会: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二届十二次监事会: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二届十三次监事会: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相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财务资助等有关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并完善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完善、财务运作合法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对外部财务审计机构的聘用进行审核、监督,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
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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