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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20:17:43 股吧网页版
魅视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慧芹)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慧芹)

各位董事:

本人陈慧芹,自担任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独立自主行使相关职权,勤勉履职,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履历:自 2023年 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州市劲迈经纬市场策划有限公司的集团财务总监及经纬行动(福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监事。1996 年 7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珠海市审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1998 年 1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珠海市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1999 年 1 月至 2003 年 2 月任珠海中拓正泰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部门经理;2002 年 8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深圳市共速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03年 12月至 2004年 5月任广州旭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内部审计主管;2004年 6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广州宽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5 年 1 月至 2007 年 2 月
任广东综联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 年 3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东莞市新泽谷机
械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独立自主的原则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7 次董事会,本人通过现场到会的方式亲自出席了
7 次董事会,无委托其他人代为出席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认为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2、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通过现场到会的方式亲自参加
2次股东大会,,无委托其他人代为出席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

应参加董事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
会次数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次数 加董事会会


7 7 0 0 0 否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通过现场参会的方式亲自出席了5次审计委员会。本人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重点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等,并督促审计工作进展,及时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度,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通过现场参会的方式亲自出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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