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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20:17:42 股吧网页版
魅视科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司农事务所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成立,同年 12 月 9 日经广东省财政厅粤财
穗函【2020】27 号批复,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同年 12 月 31 日,
司农通过了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司农事务所注
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事务所从业人员 346 人,合伙人 32 人,注册会计师 148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 人。2024 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2,253.4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0,500.0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619.61 万元。2024 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6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批发和零售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教育(1);审计收费总额 3,933.60 万元。。

2、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

(二)2024 年度审计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俊,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4 年,2010 年 10 月 19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
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膺鸿,项目经理,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 7 年,2020 年 3 月 24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俞健业,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 13 年,2014 年 4 月 24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徐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膺鸿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俞健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司农事务所及签字项目合伙人徐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膺鸿、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俞健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质量管理水平

1、技术咨询与意见分歧的处理

司农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技术咨询与意见分歧的处理的执业规程。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司农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司农事务所质控与技术部及时

司农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处理的执业规程。在复核过程中现场负责人与项目负责经理出现的争议,由项目合伙人处理。项目组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或质控与技术部复核人员发生意见分歧的,由质控与技术部合伙人会同该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研究处理;如仍未解决,由质控与技术部合伙人负责提交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研究处理。只有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项目组才能出具报告。
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司农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2、项目质量复核

司农事务所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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