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序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修改依据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第一条 为维护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根据《公司法》第一条,
行”)、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行的组织和行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行的组织和行为,充 《章程指引》第一条新
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根据《中国 分发挥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增。
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 (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1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
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中华 《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保险
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 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本章程。
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本行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本行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 根据《公司法》第十条、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本行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 第九十五条,《章程指引》
2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新增。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变更依照《公司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本行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 根据《公司法》第十一条,
由本行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章程指引》第九条新
3 新增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增。
由本行承担民事责任。本行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
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序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修改依据
号
第九条 本行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本行承担责任,本行以其全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
4 为限对本行承担责任,本行以其全部资产对本行的债务 部财产对本行的债务承担责任。 《章程指引》第十条修
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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