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为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山重工”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拓山重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规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 顾伟
保荐代表人 周刚、梁安定
联系电话 010-85127839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1226.SZ
注册资本 7,466.67 万元
注册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广德经济开发区桐汭大道
主要办公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广德经济开发区桐汭大道
法定代表人 徐杨顺
实际控制人 徐杨顺
联系人 黄涛
联系电话 0563-6621555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6 月 22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积极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申请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工作,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回反馈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股票发行上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阶段,保荐机构的主要工作如下:
1、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持续关注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甲
4、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甲方利益的内控制度;
5、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6、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7、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等事项发表意见;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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