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5-055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杭州海泰精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8,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2.90%)的股东杭州海泰精华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 4 日至 2026 年 3 月 3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
超过 1,959,75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9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58,6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17,3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0%)。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杭州海泰精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泰精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海泰精华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持有公司无限售条
(股) 的比例 件股份数量(股)
杭州海泰精华创业投资合 持股 5%以上 8,500,000 12.90% 4,871,973
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海泰精华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主要基于员工自身的资金需求,并充分发挥持股平台对员工的激励作用,激励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造价值。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三)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拟减持数量上限 拟减持数量上限占公司
(股) 总股本的比例
杭州海泰精华创业投资合 持股 5%以上股东 1,959,756 2.98%
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若公司在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58,6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17,3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0%)。
(五)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 4 日至 2026 年 3 月 3 日,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六)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期间的市场价格确定,海泰精华拟减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受最低减持价格限制,最低减持价格为 43.09 元/股。
海泰精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果本单位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46.81 元/股,2022-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海泰精华在承诺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 46.81 元/股调整为 43.09 元/股。
(七)海泰精华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海泰精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减持方式。在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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