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8 19:23:02 股吧网页版
源飞宠物: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职工董事、补选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001222 证券简称:源飞宠物 公告编号:2025-026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职工董事、补选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庄明超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庄明超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庄明超女士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仍在公司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庄明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22,355,14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1.71%,通过平阳县晟睿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2,46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相关承诺及《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庄明超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董事会对庄明超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职工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第七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议案》,选举林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本次职工董事选举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林萍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补选审计委员会委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鉴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庄明超女士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补选,由职工董事林萍女士担任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徐和东先生(主任委员)、涂圣杰先生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其他说明

本次董事变动未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依法合规履行职责。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第七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9 日

附件:林萍女士简历

林萍女士,198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6
年 7 月至 2018 年 8 月于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职。2018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出纳兼财务部副经理;2025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林萍女士通过平阳县晟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县晟进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30,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60%,与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