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飞宠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源飞宠物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8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1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3.7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6,751.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880.2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40,870.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9日汇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2)0008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 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 金33,562.36万元,专户余额为8,664.86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46,751.10
减:发行费用 5,880.23
募集资金净额 40,870.87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6,304.98
减: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2,580.58
减:本报告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676.8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等 1,356.35
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664.8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并于2022年8月23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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