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001221 证券简称:悍高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3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6号悍高集团总部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支持人:公司董事长欧锦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14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358,409,5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002%。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9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345,221,9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303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05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 13,187,68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68%。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09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35,269,1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71%。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贺春海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现场出席)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358,396,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5,256,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637%;反对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358,396,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反对 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5,256,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637%;反对 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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