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14 20:38:42 股吧网页版
世盟股份: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5

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
诺事项

序号 承诺名称 页码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及一致行动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4

2 中介机构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5-10

3 关于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11-13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特此作出如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包括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或下属企业,下同)之外的其他企业,未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所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与发行人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保持独立。

2、本人将来不会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营、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所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主体从事与发行人开展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未来如有在发行人经营范围内相关业务的商业机会,本人将介绍给发行人。对发行人已进行建设或拟投资兴建的项目,本人将在投资方向与项目选择上避免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

4、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本人不再处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地位或发行人终止在证券交易所的上市申请/上市为止(以上述日期中较早发生者为准)。

5、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发行人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签字页)

承诺人(签字):

张经纬

年 月 日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及一致行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特此作出如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包括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或下属企业,下同)之外的其他企业,未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所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本人将来不会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营、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所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主体从事与发行人开展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未来如有在发行人经营范围内相关业务的商业机会,本人将介绍给发行人。对发行人已进行建设或拟投资兴建的项目,本人将在投资方向与项目选择上避免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

4、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本人不再处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地位或发行人终止在证券交易所的上市申请/上市为止(以上述日期中较早发生者为准)。

5、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发行人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签字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