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查意见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查意见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独立董事,
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杨占红先生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审阅相关资料,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我们一致同意《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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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旨在满足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融资的需要,以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能够控制子公司的经营及管理,对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此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运行和经营风险控制。同时,该报告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 年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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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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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查意见》之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占红 李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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