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5-007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6,390,912.60元。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4 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9,117,424.41 元,扣除计提的法定盈
余公积金 2,570,386.01 元,扣除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85,579,000.00 元,加上
年初未分配利润 713,292,273.71 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734,260,312.11元。
公司 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0,781,997.22 元,扣除实施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 85,579,000.0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27,959,932.08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13,162,929.30 元。
按照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可供利润分配的金额,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13,162,929.30 元。
(二)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依据《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制度,公司拟以 2024 年末的总股
本 130,178,26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1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66,390,912.6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2024 年半年度未进行分配,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66,390,912.60 元;2024 年度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用于稳定股价,
回购公司股份 1,481,740 股,成交金额为 20,886,327.16 元,回购股份 1,481,740 股
已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注销。因此,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87,277,239.76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79.98%。
四、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
《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五、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
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理性。
六、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 年—2024 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48,452,459.76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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