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1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以邮件、专人送
达等方式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以现
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出席人员: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名
(其中: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0 人、委托出席的监事 0 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忠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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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度报告》及《2024 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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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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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金房能源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公司聘请
天健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监事会全体监事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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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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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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