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3)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4)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5)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6)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41 人
(7)注册会计师人数:2,356 人
(8)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04 人
(9)2023 年业务收入总额:34.83 亿元
(10)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30.99 亿元
(11)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18.40 亿元
(12)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07 家
(13)2024 年审计收费总额:7.20 亿元
(14)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15)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已完结(天健需
年度、2019 年度年报审 在 5%的范围内
华仪电气、东 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 与华仪电气承
投资者 海证券、天健 2024 年 3 月 6 日 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 担连带责任,天
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 健已按期履行
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 判决)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2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2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 人次、纪律处分 1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
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经 2023 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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