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 1—6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7 页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8 页
(三)合并利润表...... 第 9 页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10 页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11 页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2 页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3 页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4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5—104 页
四、执业资质证书...... 第 105—108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5〕1-1200 号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房能源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房能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金房能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
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供热运营费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一)及五(二)1。
金房能源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供热运营服务。2024 年度,金房能源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 1,072,468,715.99 元,其中供热运营费收入为人民币 774,596,925.86 元,占营业收入的 72.23%。
供热运营费收入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在供暖季内按照“前二后三”的原则分期确认收入。由于营业收入是金房能源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金房能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鉴于供热运营费收入占比重大,并且该类业务发生频繁,客户众多,产生错报的固有风险较高,因此我们将供热运营费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供热运营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供热项目运营协议及供热协议,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对供热运营费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项目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供热项目运营协议、第三方出具的实测报告或者业主入住台账及供热协议;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向主要非居民用户函证报告期供暖面积、供暖单价、实际收款情况;
(6) 选取样本,对供热用户收款实施检查程序,复核报告期内收款是否得到及时准确记录;
(7) 获取经营所在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批准的供热价格标准文件及金
房能源公司与业主签订的供热协议(执行非标准单价的项目),与暖网记录的供热单价进行核对;
(8) 对供热运营费收入确认实施重新计算程序;
(9) 检查与供热运营费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五(一)4 及五(一)9。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金房能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490,192,586.88 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 101,748,408.24 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88,444,178.64 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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