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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4 19:39:07 股吧网页版
洪兴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5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于2025年10 月14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序号 原条例 修订后条款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汕头市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汕头市潮南
潮南区峡山洋内居委村道东(洪 区峡山洋内居委村道东(洪兴工业

兴工业区),邮政编码:515144。 区))(一照多址),邮政编码:515144。
1 一照多址地址 1:汕头市潮南区
峡山街道练南村四亩坵洋;

一照多址地址 2:汕头市潮南区
两英镇风华工业园。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
司的法定代表人。 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
2 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
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

3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
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 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
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
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 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
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 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
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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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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