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
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 45 号粤能大厦 4 楼会议室
(九)投票规则: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十)融资融券、转融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2024 年度董事绩效考核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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