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线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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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7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向吴根红、江源购买其持有的安徽三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5%股权,并向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特此说明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2、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且不存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3、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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