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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6 22:47:06 股吧网页版
华菱线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7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向吴根红、江源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其持有的安徽三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竹科技”或“标的公司”)35.00%股权,并拟向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上市公司已就本次交易事项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履行了相应信息披露程序。

2、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3、上市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制作重大事项交易进程备忘录,上市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与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的股票交易行为,并将有关材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上报。

4、上市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本次交易的草案及其摘要,及其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要求的有关文件。

5、2025 年 12 月 16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了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审核意见;12 月 16 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与吴根红、江源关于安徽三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收购协议》、《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与吴根红、江源关于安徽三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协议》。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交易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就本次交易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上市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做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提交并披露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上市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截至目前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市公司提交并披露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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