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8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01 号)同意注册,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170,996 股,发行价格为 21.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85.32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中介机构服务费、股权登记费、印花税等费用人民币 2,729,214.58 元(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7,270,770.74 元。该募集资金已
于 2025 年 9 月 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尤尼泰振青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尤振验字[2025]第 0016 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联科新材料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青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州金鼎支行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立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户名 开户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潍坊银行 年产 10 万吨高
山东联科
股份有限 压电缆屏蔽料用
1 科技股份 802161201421109981
公司青州 纳米碳材料项目
有限公司
金鼎支行 (二期)
招商银行 年产 10 万吨高
山东联科
股份有限 压电缆屏蔽料用
2 新材料有 536902089310006
公司潍坊 纳米碳材料项目
限公司
青州支行 (二期)
招商银行 年产 10 万吨高
山东联科
股份有限 压电缆屏蔽料用
3 新材料有 536902317610001
公司潍坊 纳米碳材料项目
限公司
分行 (二期)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州金鼎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州金鼎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本协议需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为依据制定。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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